各部门:
为了认真总结2021年工作,检查落实目标责任完成情况,客观、公正地评价全体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,根据集团公司2021年度员工考核工作的安排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范围
公司全体员工。
二、考核依据
2021年度员工考核工作中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评定标准,以《郑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企业员工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公司政文[2018]3号)和公司考核办法要求为依据,参考学校及集团公司《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工作的通知》要求。
三、考核内容
以平时考核为基础,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务为依据,以工作绩效为重点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5个方面全面进行考核。
四、考核标准和等次
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。员工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人数的20%。
各部门从考核优秀等级员工中评选出资产公司拟表彰先进员工,报资产公司企管部、经资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,由资产公司进行表彰。
五、考核方法和程序
员工年度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,注重实效、简便易行、便于操作。按照个人总结、综合评议、民主测评、审核、公示、确定等次等程序组织实施。
六、时间安排
年度考核工作时间:2021.1.05~2021.1.11
2021.1.05 下发通知、个人填表
2021.1.06~2021.11 民主评议、确定等次、填写考核意见
2021.1.11 报综合部(汇总后报集团公司)
七、考核结果运用
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聘用、职称评审、职务(职级)晋升、绩效工作、续聘、解聘以及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八、工作要求
(一)坚持原则,严格确定考核等次。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要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,积极推行考核方法的科学化,真正把政治思想表现好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、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评定为优秀等次。
(二)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。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,年度考核是平时考核的综合反映。考核要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、工作任务为依据,以个人业绩为重点,对每位员工的德、能、動、绩、廉进行认真、客观、准确的考核和评价,将被考核人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、出勤情况等平时考核资料加以整理,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。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,要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。
(三)坚持合同管理原则。年度考核要围绕员工与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,以被考核人聘用合同的岗位职责、工作任务为依据,以个人业绩为重点。未完成合同中责任目标且无正当理由者,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。
(四)各部门要重视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,充分发挥保密工作“保安全、保发展”的重要作用。保密工作管理人员及涉密人员年度履行职责情况。
(五)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,务必认真、准确核对上报材料,做到不漏考、不误考。
(六)有下列情况的人员,按本条规定处理:
1、2021年7月1日以前报到,且已完成公开招聘手续的新参加工作人员,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。2021年7月1日以后报到,且已完成公开招聘手续的新参加工作人员,考核结果只写评语,不定等次,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、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。未完成公开招聘手续的新参加工作人员,不参加考核。
2.部门派出脱产学习(培训)人员,由原部门进行考核,根据其学习(培训)表现确定等次。其学习(培训)的有关情况,由所在学习(培训)单位提供。非经单位派出,但单位同意外出学习,超过半年以上的,不进行考核。
3.经单位同意出国进修、学习的人员,回国后进行一次性考核。单位公派出国进修、学习人员,在规定的进修、学习期限内,根据其进修、学习表现确定等次:因私出国进修、学习,但单位同意,超过半年以上的,不进行考核。
4.当年因病、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,不进行考核:累计超过3个月的,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。因公负伤人员治疗期间进行年度考核,可确定为合格等次。
5.立案审査尚未结案的人员,只进行年度考核,不写评语,不定等次,待问题査清后再行确定。
6.受警告处分的人员,当年参加考核,不得定为优秀等次;受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处分的,当年参加考核,但只写评语,不定等次。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,进行正常考核。
7.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,经教育仍然拒绝参加的,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。
附件:
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
2022年1月5日